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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一、規劃一半的遺囑

           阿公膝下有二子一女,十五年前過世之前,均由小兒子照顧,與小兒子感情特別好。疼愛小兒子的阿公愛屋及烏,生前就寫好遺囑,要將名下唯一一棟房子讓小兒子的長子,也就是小孫子繼承,並在遺囑中寫明。阿公過世之後,伯伯與姑姑發現有這個遺囑,且房子已經移轉登記在小孫子名下,不甘心自己繼承的特留分權利受損之際,於是對長孫提出侵害特留分的訴訟。而小孫子的父親,也因為沒有多餘的金錢可以提供給哥哥與姐姐做為特留分的補償,因此兄弟妹三人為了阿公的一棟房子纏訟了許多年….

          我們瞭解,利用遺囑進行資產傳承規畫確實很重要,但絕對不能只完成半套。阿公雖然事先立下遺囑,卻忽略了「遺囑不破特留分」的細節,反而讓其他兄妹認為是小兒子慫恿阿公預立遺囑將房子由小孫子繼承,造成家族感情破裂、子孫依然對簿公堂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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